集体商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集体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集体商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集体商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集体商标(collective mark),1般是某些团体、组织为了方便其成员以该团体或组织的名义进行商事活动而申请的。  某些同性质的企业会组成联合会,有时候企业联合会会代为申请集体注册商标,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为注册。  申请条件: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1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1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集体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2、集体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为您推荐】夏津县律师 化州市律师 从化市律师 罗湖区律师 广丰县律师 东台市律师 蓬溪县律师 商标不仅仅是1个品牌的标志,其背后更有丰富的企业文化和巨大的经济利益。阶段商标侵权的案件屡见不鲜,形形色色的假冒伪劣产品充斥着我们的生活。想要制止这些侵权行为就要严格规范商标注册的范围和申请条件,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1下集体商标的申请条件。集体商标(COLLECTIVE MARK),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1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政府机关代行注册。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1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独占的其他商标。我国、美国、多数大陆法系的西方国家、1些东欧的国家和1些发展中国家的商标法中,都有给予集体商标以注册保护的规定。

1、申请资格 根据《商标法》第3条、《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1998年12日第1次修订版)第2条的规定,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条件应具备的条件为:

1、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1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1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2、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3、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2、申请途径

1、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步骤申请前查询(非必须程序)→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3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非必须程序)。 集体商标申请条件如上所述,集体商标的性质决定它并不属于个人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多用于行业协会注册使用。集体商标是有严格的使用限制的,不能供集体以外的人使用,同时集体商标也不能像普通商标那样转让给他人。因此相对于普通商标来说,条件还是要求的更加严格,自然不会像普通商标那样多如牛毛。望大家能顾善用商标注册权。 延伸阅读: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专用权的取得时间怎么算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申请集体商标需具备哪些资格和条件?



3、申请集体商标需具备哪些资格和条件?

1、申请集体商标的条件 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1组织。申办集体商标除报送1般商标必备的申请书件外,还应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以及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国内申请集体商标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范围为:工商业团体、协会或者其他集体组织。 应具备的条件为:

1、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1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1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2、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3、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2、使用集体商标有哪些要求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即属于由多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社团组织,即表明商品或服务来源自某1集体组织,这1集体可以是某1特定的行会、商会等工商业团体或其他集体组织,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身份隐退在集体的背后。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组成的集体名义申请注册和所有,由各成员共同使用的1项集体性权利,反映在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上,即要求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提出申请,因为只有具有法人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以其集体的独立名义拥有商标权。 (3)集体商标反映在商标的使用上,表现为,集体组织通常不使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共同使用;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4)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1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5)集体商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6)当集体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赔偿损失时,应包括集体组织成员所受的损失在内。 (7)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1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8)地理商标可以作为集体商标注册。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该地理标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依据其章程接纳为会员;不要求参加以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的,也可以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无权禁止。

集体商标申请有什么条件



4、集体商标申请有什么条件

集体商标申请的条件: (1)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1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1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2)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 (3)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集体商标申请有什么条件



5、集体商标申请有什么条件

集体商标申请的条件:(1)必须是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该企业或事业单位应为某1组织,可以是工业的或商业的团体,也可以是协会、行业或其他集体组织,而不是某个单1企业或个体经营者;(2)必须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即申请人依法登记并具有法人资格的法律文书,可以是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的依法登记注册的批准文件;(3)必须制定所申请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法律依据】《商标法》第3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集体商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6、集体商标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同1般商标1样,集体商标持有人若想享有商标专有权,受法律保护,集体商标也须经商标局核准注册。

1、1般要求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的,应当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提交(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详细说明该集体组织成员的名称和地址;(2)使用管理规则,集体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应当包括: (1)使用集体商标的宗旨; (2)使用该集体商标的商品的品质; (3)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手续; (4)使用该集体商标的权利、义务; (5)成员违反其使用管理规则应当承担的责任; (6)注册人对使用该集体商标商品的检验监督制度。

2、对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的要求 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指出,商标法中规定的地理标志,可以依法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地理标志,可以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以上所称地区无需与该地区的现行行政区划名称、范围完全1致。多个葡萄酒地理标志构成同音字或者同形字的,在这些地理标志能够彼此区分且不误导公众的情况下,每个地理标志都可以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 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应当由来自该地理标志标示的地区范围内的成员组成。 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应当在申请书件中说明下列内容: (1)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 (2)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与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的关系; (3)该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区的范围。 此外,还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附送管辖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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