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为什么那么多企业抢破头要认证著名商标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1、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按照《商标法》中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要考虑神陵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以及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到了法律保护的记录等因素。企业向商标局或者商评委申请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的时候,应当按照商标法中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需要进1步列举能够作为证明商标驰名的证据猜敏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证明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其中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以及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含有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穗瞎枝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相关的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经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及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到法律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产品最近3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以及销售区域等相关的材料;



6、需要注意的是《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特别指明,商标局、商评委在认定驰名商标的时候,应当要综合考虑到《商标法》第十4条规定中的各项因素,但是不以该商标必须满足该条规定的全部因素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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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什么那么多企业抢破头要认证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已经取缔了,为了保证市场秩序,商标局与2017年6月取消了著名商标的认定,目前市面上现有的认证著名品牌的企业都是私企,而非国家行政部门。



3、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必须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根据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3年采的主要经济指标(年产量、销售额、利润、市场占有率)及其在中国同行中的排名;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地区)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4)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5)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的时间;


(6)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地区)的注册情况;


(7)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



4、企业名称字号注册早于他人认定驰名商标,是否存在侵权?


企业字号和商标存虚兆在冲突的部分,其实主要考虑公司所在地和该商标所在差友租地是否1致。该商标是否在该行业中属于驰名商标。既然企业告棚名称字号注册早于他人认定驰名商标,那么我们认为是不侵权的,但是你们所生产的产品上面最好不要突出该字号,不然那就属于侵权了。合理使用企业字号,是不侵权的。



5、认定驰名、著名商标对企业有什么作用?(任意列举两项)(商标、广告监管岗位)


认定驰名、著名商标除能使企业的商标得到普通商标所不具有的某些特殊保护外,还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于企业树立品牌形象;
2、有利于增强企业商标的市场竞争力;
3、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商标使用行为;
4、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商标专用权。



6、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必须提交哪些证明文件


驰名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4、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5、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3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驰名商标的认定流程


企业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对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各省级工商局应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各省级工商局应将经过其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同时应如实填写《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企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可以自行准备申请材料,也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批准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凡委托不具备商标代理资格的机构或个人提交的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各省级工商局不予受理。接受企业委托办理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有关事宜的商标代理机构,除收取适当的代理费用外,不得向委托人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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