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初审公告。商标注册公告,有什么不同?商标初审公告, 商标注册公告,有什么不同?

商标初审公告。商标注册公告,有什么不同?


1、商标初审公告。商标注册公告,有什么不同?



1、阶段不同。 初审公告日期是商标管理部门将该拟注册的商标进行公告的日期阶段。注册公告日期指的是商标初审公告3个月内无异议后的公告阶段。
2、性质不同。 初审公告日期阶段的商标并非注册人所享有的专用权。注册公告日期阶段表明该商标的专用权利已归注册人所有。
3、目的不同。 初审公告日期的目的1方面是为了通知注册人商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另1方面是告知其他人员在该阶段内可对该商标提出异议;注册公告日期的目的是告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即其他社会公众,注册人已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商标初审公告, 商标注册公告,有什么不同?


商标初审公告(商标不1定注册成功):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公告后还有3个月的异议期,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因为只有通过3个月异议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


商标注册公告(商标已经通过审核,等下发注册证):是在3个月异议期结束之后,无人提出异议,或是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对方的异议理由未得到商标局的支持,从而商标局通过原商标的审核,代表商标已注册成功而进行的公告。



3、商标注册中的初审公告是什么?


商标注册中的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提出申请后,商标局首先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格式是否正确,经审查合格后,商标局再对其进行实质审查,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商标,或者本申请的商标违反有关规定的,而不能授予商标权的情况,若本申请没有相同或近似商标,且符合各方面的规定,则商标局将本申请商标在官方网站进行公告,称为初审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内若有其他个人或企业对此申请有异议,且商标局对申请人下发异议答辩通知书,则申请人需要对此进行答辩,以争取获得商标权。



4、商标初审公告, 商标注册公告,有什么不同?


商标初审公告(商标不1定注册成功):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公告后还有3个月的异议期,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因为只有通过3个月异议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


商标注册公告(商标已经通过审核,等下发注册证):是在3个月异议期结束之后,无人提出异议,或是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对方的异议理由未得到商标局的支持,从而商标局通过原商标的审核,代表商标已注册成功而进行的公告。



5、注册商标初审公告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对于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审查后,认为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这就称为商标初审公告 ,也是作为对商标申请人的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十8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6、商标注册中的初审公告是什么?


商标注册中的初审公告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


商标注册有以下好处:



1、企业注册商标,可以抢占市场,拓展业务范围,形成1种自有的品牌形象;



2、企业注册商标,保护了企业商标不受侵犯,保护了品牌的价值不受盗取;



3、企业注册商标,品牌建立的基础,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根本;



4、企业注册商标,是入驻商城的必要条件;



5、企业注册商标,是办理质量检查,卫生检查所具备的条件;



6、企业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投资,可以抵押,许可使用,创造收益,还可以继承。


商标注册流程大致分为以下5步:



1、确定商标的注册范围,并进行预先检索;



2、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交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3、商标局受理并审查。商标局受理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商标图样、指定商品和服务。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商标是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注册和禁止使用的标识、是否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相冲突;



4、公告。通过审查的,商标局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在这个期间可以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



5、核准注册。在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十4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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