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保护时间是多久,商标权摊销计入什么科目

商标权保护时间是多久



1、商标权保护时间是多久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十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1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商标权保护范围包括:

1、近似商标是指两商标相比较,在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或者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或者文字与图形的整体结构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标;

2、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关,或者存在着特定联系的商品;

3、商品与服务存在特定联系,如果使用相同或者的似的商标,易使消费者误认是同1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该商品与服务应当认定为类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6十3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5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商标权摊销计入什么科目



2、商标权摊销计入什么科目

商标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中。

1、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1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若无形资产用于生产产品,应将无形资产摊销额计入产品成本,其会计处理与成本核算1致,即若属于直接费用(只生产1种产品),则直接记入“生产成本”科目;若属于间接费用,则先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归集,然后分配记入“生产成本”科目。 商标权的内容 (1)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2)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1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 使用权和禁止权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效力范围。使用权涉及的是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禁止权涉及的是对抗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 (3)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1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实质上,上办事与许可制度对于企业将发展横向联合,发挥优势,扩大名牌商品生产,活跃流通,满足消费者需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4)转让权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1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1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1主体转移到另1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十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商标权具有什么特征?



3、商标权具有什么特征?

商标权特征有:

1、独占性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2、时效性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

3、地域性地域性是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

4、财产性商标专用权是1种无形财产权。

5、类别性。

商标权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4、商标权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1般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但是法律允许商标所有人进行续展,而对续展的次数不做限制,也就意味着实际上商标的保护期限是永久的。中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1、商标权保护期限是多少年 1般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但是法律允许商标所有人进行续展,而对续展的次数不做限制,也就意味着实际上商标的保护期限是永久的。注意:当商标有效期届满,如果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4十条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1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2、商标权取得原则是什么

1、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2、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3种: (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3、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 (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由于很多国家不会在商标法中明确宣布自己采用的是商标权使用取得制还是注册取得制,因此需要根据1些“线索”来判断。最主要的线索便是使用与注册发生冲突时哪1个在效力上优先。原则上,使用取得制之下在后发生的使用会优于在先发生的注册,注册取得制之下在后发生的注册会优于在先发生的使用。混合取得制之下两种取得依据具有同等的效力,以先发生者为优先。

什么是商标权人的人身权



5、什么是商标权人的人身权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里既有财产权,又有人身权知产:

1、著作权:其中的发表权(时间限制:死后50年),修改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就是人身权。

2、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地理标志(“香槟”就是地理标志),主要为财产权。 《商标法》第4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1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4十条 《商标法》第4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1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6、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商标权是知识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包括作品、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业秘密、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客体是商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3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下列客体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1)作品;(2)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商标;(4)地理标志;(5)商业秘密;(6)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7)植物新品种;(8)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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