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材料?转让商标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1、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商标转让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商标转让申请书》1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4 、 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 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商标转让条件以及流程如下: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出转让方与受让人分别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

转让商标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2、转让商标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商标转让需到商标局进行手续办理。首先,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然后,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1般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1般是1000元。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

转让商标要哪些材料



3、转让商标要哪些材料

商标转让需要的资料有:

1、《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3、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文件(是法人的应提供执照)。

4、该注册商标证书。

5、公证处的商标申明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

6、请代理公司操作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4十2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1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1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

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4、商标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4十2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1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1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

转让商标需要哪些材料?



5、转让商标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转让所需文件和材料如下:

1、转让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2、注册商标申请书;

3、受让人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办理转让的商标的受理通知书或注册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转让,则在递交上述文件时,还需向商标局提供受让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受让人为域外公司的,则授权书上由公司负责人签字;受让人为中国境内企业的,授权书上应盖有公章。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此外,商标转让申请书和商标转让授权委托书均为商标局所提供的格式文本,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格式文本签字或盖章,不能对其格式进行调整。更多关于商标转让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飞淘网。 飞淘网是国内。

商标转让提供1些什么资料



6、商标转让提供1些什么资料

商标转让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转让商标/注册商标申请(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2、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合同。

3、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法人应当提供许可证)。

4、注册商标证书。

5、公证处商标申明公证书(视商标局要求而定)。请代理公司经营,须提供经办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第4十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十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条、第3十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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