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

商瑶
11个月前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



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作为商标?

根据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或者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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