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期限是多久? 续展费用是多少?商标权注册代理费算商标权成本吗,该计入无形资产还是费用

商标专用权期限是多久? 续展费用是多少?



1、商标专用权期限是多久? 续展费用是多少?

什么是商标续展? 商标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届满十年后的1段时间内,依法办理1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为什么要办理商标续展?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1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不及时办理商标续展会有什么后果?

1、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而商标重新申请1样的,等同于新申请。

2、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

3、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1步,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然后周转花高价钱买回来。而且重新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 如何办理商标续展?

1、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续展

2、商标权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商标续展。

商标权注册代理费算商标权成本吗,该计入无形资产还是费用



2、商标权注册代理费算商标权成本吗,该计入无形资产还是费用

商标注册费,代理费都属于无形资产开发成本费用,要做无形资产处理,按商标使用年限,摊销后计入管理费用. 分录: 借; 无形资产-商标权; 贷:银行存款 2.摊销时,按原会计准则 借:管理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 贷:无形资产 -商标权; 3.按新会计准则; 借 管理费用-商标权 贷 累计摊销。

商标续展费用和商标权入的科目不同



3、商标续展费用和商标权入的科目不同

1.商标续展费 可以计入管理费用中进行核算. 如果金额大,期很长,先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再按期摊入管理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可以通俗的理解为已经付款了,但是这个成本费用是为以后各期支付的,应该等到以后各期分别计入相关成本费用中.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具体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2. 商标权入是“无形资产”会计科目。无形资产指的是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通常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计量指的是取得无形资产并使之达到预定用途而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对于不同来源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成本的构成也不尽相同。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实际上指的是因商标所有人通过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后所取得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   企业取得商标权,对应会计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为保护商标权而发生的聘请律师等费用,计入?



4、为保护商标权而发生的聘请律师等费用,计入?

可以计入损失,要求对方赔偿。本律师所办案件均是如此处理的。

3万购买商标权的钱是直接计入费用还是后期摊销?



5、3万购买商标权的钱是直接计入费用还是后期摊销?

买什么商标啊 价格好高 我这里就可以帮找特价便宜1些的 不到两万这个样子。

商标权摊销计入什么科目



6、商标权摊销计入什么科目

商标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中。

1、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1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但如果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转入到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若无形资产用于生产产品,应将无形资产摊销额计入产品成本,其会计处理与成本核算1致,即若属于直接费用(只生产1种产品),则直接记入“生产成本”科目;若属于间接费用,则先通过“制造费用”科目归集,然后分配记入“生产成本”科目。 商标权的内容 (1)专有使用权 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最重要的内容,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核定的商品上独占性地使用核准的商标,并通过使用获得其他合法权益。 (2)禁止权 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在同1种或者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商标权具有与财产所有权相同的属性,即不受他人干涉的排他性,其具体表现为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印制注册商标及其他侵权行为。由此可见,专有使用权和禁止权是商标权的两个方面。 使用权和禁止权的区别在于两者之间有着不同的效力范围。使用权涉及的是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禁止权涉及的是对抗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注册商标的问题。 (3)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通过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使用是商标权人行使其权利的1种方式。许可人是注册商标所有人,被许可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商标使用费后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有权使用该注册商标。实质上,上办事与许可制度对于企业将发展横向联合,发挥优势,扩大名牌商品生产,活跃流通,满足消费者需要,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4)转让权 转让,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按照1定的条件,依法将其商标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转让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行使其权利的1种方式,商标权转让后,受让人取得注册商标所有权,原来的商标权人丧失商标专用权,即商标权从1主体转移到另1主体。转让注册商标,应由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并应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经商标局核准公告后方为有效。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3十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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