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1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2)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1填写,且必须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出质多件商标的,在1份申请书种列明,相同、近似的商标必须1并出质。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加盖代理人的章戳。

3、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1般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5)担保的范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4、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要附送该人员签署合同的特别授权文件。 (3)《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领取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载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由办理质权登记的经办人或其授权的人领取,领证人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邮寄或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1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3、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4、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5、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6、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正在办理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且我局尚未作出审查结论的,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继续办理上述申请的,应向我局出具书面同意文件;质权人不同意继续办理的,应在出质人向我局撤回上述申请后再向我局办理质权登记申请。 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已经我局核准的,质权人也应向我局出具书面文件,以示知晓相关备案内容。

7、出质的注册商标为多件时,质权登记期限最好不要超过提交质权登记申请时专用权最先到期的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若质权人同意质权登记期限长于部分注册商标的专用期限,需要向我局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流程是怎么样的?

质权登记申请应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质权人和出质人可以直接向商标局申请,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应当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质权自商标局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

4、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5、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6、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1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上述文件为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交其中文译文。中文译文应当由翻译单位和翻译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2)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1填写,且必须是打印或者印刷形式,出质多件商标的,在1份申请书种列明,相同、近似的商标必须1并出质。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加盖代理人的章戳。

3、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1般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质权人的姓名(名称)及住址; (2)被担保的债权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出质注册商标的清单(列明注册商标的注册号、类别及专用期); (5)担保的范围; (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4、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要附送该人员签署合同的特别授权文件。 (3)《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的领取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载明: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出质商标注册号、被担保的债权数额、质权登记期限、质权登记日期。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由办理质权登记的经办人或其授权的人领取,领证人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授权文件。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邮寄或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出质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所记载的名称不1致,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证实其为注册商标权利人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3、合同的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4、商标专用权已经被撤销、被注销或者有效期满未续展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5、商标专用权已被人民法院查封、冻结的,商标局不予登记。

6、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正在办理转让、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且我局尚未作出审查结论的,质权人同意出质人继续办理上述申请的,应向我局出具书面同意文件;质权人不同意继续办理的,应在出质人向我局撤回上述申请后再向我局办理质权登记申请。 用于出质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他人使用备案申请已经我局核准的,质权人也应向我局出具书面文件,以示知晓相关备案内容。

7、出质的注册商标为多件时,质权登记期限最好不要超过提交质权登记申请时专用权最先到期的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若质权人同意质权登记期限长于部分注册商标的专用期限,需要向我局提交其书面同意文件。



3、有人知道商标权质押注销登记申请书应该怎么?

1、材料准备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需要注销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可以持下列文件办理注销申请:(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2)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当事人双方签署的解除质权登记协议或合同履行完毕凭证。(4)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5)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6)其他有关文件。社文商标管家网提醒您注意: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该质权登记自动失效。

2、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模板商标权质押注销登记申请书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质权人名称(中文):(英文):质权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含地区号):邮政编码:代理机构名称:出质人名称(中文):(英文):出质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含地区号):邮政编码:代理机构名称:注销质权登记证编号:未交回原质权登记证的原因:注销原因:质权人章戳(签字): 出质人章戳(签字):代理机构章戳: 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3、填写说明

1、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适用本书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质权人/出质人应当按规定填写,不得修改格式。

2、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由质权人和出质人共同提出申请。

3、质权人/出质人名称、质权人/出质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1致。质权人/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同时在姓名后面填写证明文件号码。

4、质权人/出质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质权人/出质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质权人/出质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质权人/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5、国内质权人/出质人不需填写英文。

6、多个质权人的,在附页其他共同质权人处依次填写。

7、共有商标办理质权登记注销,出质人名称/地址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地址。其他共同出质人名称/地址依次填写在申请书附页上(可再加附页)。

8、申请商标质权登记注销应当同时交回原质权登记证,未交回原质权登记证的应当说明原因。

9、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未委托代理机构的,不需填写。1

0、质权人/出质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质权人/出质人章戳(签字)”处盖章。质权人/出质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1

1、办理事宜并请详细阅读“商标申请指南”。



4、商标专用权商品质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 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1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 3.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 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5. 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5、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办理方法有哪些

1、简要说明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商标专用权质押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订立后,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也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2、申请书件的准备 (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如果注册人发生改变,还应附送相关证明的复印件;

4、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

5、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商标评估报告;

6、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2)具体要求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1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应加盖出质人和质权人双方的印章,或有出质人、质权人的签字。

3、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名称(姓名)、地址; (2)质押的原因和目的; (3)出质的商标及质押的期限; (4)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及评估报告; (5)当事人约定的与该质押商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4、商标评估报告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该报告作出之日起计算。

3、《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的领取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申请手续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于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变更续展处领取,也可以邮寄。直接领取的,领证人应携带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及领证人本人的身份证。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4、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保证邮件送达和便于联系。

2、如申请质押的商标已被法院查封,或申请质押的商标已被申请撤销的,商标局 对该质押申请不予登记。

3、质押期限不应超出质押商标的注册有效期限。

4、申请件被退回要求补正的,申请人应按补正通知书的规定予以补正,并将原申 请书补正后交回或邮寄给商标局。



6、商标质押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商标作为1种无形财产,不仅可以转让使用,还可以出质给他人。但是,在实际中,有些人掌握的商标较多,在出质的时他人也需要这么多商标,这样就会出现同时出质多件商标的情况。那么商标质押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接下来8戒知识产权就带您了解相关知识。商标质押做登记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不给登记的质押商标

1、出质人不是商标专用权合法所有人的;

2、商标专用权归属不明确的;

3、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会被撤销的质押商标

1、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

2、登记后发现有不应予以登记事由的;

3、登记后发现质押合同无效的;

4、双方当事人申请撤销的。不过,要是说你的商标明明不属于上面两种情况,商标局不给登记或者撤销你登记的话,那么你就需要及时去收集有关的证据材料,去申请行政复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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